記者王凱暄/綜合報導
屏東一名恐怖情人因不滿與前女友分手且其疑似另有新歡,竟持水果刀潛入前女友住處,並將其拖入屋內連刺數刀,造成前女友重傷一度命危,雖事後有撥打119求救屬於中止未遂,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,還是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
屏東一名恐怖情人不滿與前女友分手,持刀闖進前女友住處狂刺,雖事後有撥打119求救,還是遭判5年2個月。(圖/翻攝Google maps)
根據判決書指出,此屏東男子與女友分手後持續觀察女方行蹤,並被其目擊前女友與其他男子有親密行為,男子於是購買水果刀並2度於前女友住處等候,並於2025年8月31日趁對方出門時將其拖入屋中並持刀連刺包括左腋下、背部、後腰等處,早成女方多處撕裂傷、氣胸、腎臟撕裂等傷勢,且出血情況嚴重,送醫一度發出病危通知,經奮力搶救成功保住性命。
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
而從監視器畫面可看出該男子行兇後有撥打119報案,但該男子事後又稱購買水果刀是因要「自殘」,但警方與醫院紀錄都顯示男子僅有輕微割傷,而報案時還謊稱是滑倒被刀刺到,認為其試圖規避責任因此不採信證詞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男子行兇後有撥打119並協助止血,屬於既了未遂中的中止犯,依法減輕其刑,但男子持刀侵入住宅、剝奪行動自由、重創被害人身心犯後否認殺人的行為情節重大,最終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5年2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
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
部分资源来源于互联网,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,我们会立即处理。本站图片资源如果没有特殊声明,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和盗用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