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11月30日,据来安法院微信号消息,近日,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斗殴案,涉案七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21年1月20日晚,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魏某在某烧烤店内相遇,被告人张某酒后因向被告人魏某索要打牌欠款而发生口角、继而厮打,后被魏某喊来开车的被告人方某等人劝开。被告人张某认为被打输了,多次打电话约被告人魏某报复斗殴,被告人魏某应约在某足浴店门口与被告人张某再次斗殴。次日凌晨,被告人张某先后纠集被告人孙某某等人驾车赶往足浴店门前。被告人魏某邀被告人方某参与,被告人方某劝阻魏某不成后,通知他人将其铁质甩棍送到其车上,二人先赶到足浴店门口。双方见面后便互相辱骂并发生互殴。经鉴定,被告人张某等人均受轻微伤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某、孙某某等人藐视法律,为逞强斗狠,聚众斗殴,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。其中,被告人魏某、方某持械斗殴。被告人张某系聚众斗殴首要分子,到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属坦白,依法可从轻处罚;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认罪悔罪态度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编辑:彭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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