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编造各种理由骗91万余元 获刑1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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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讯    8月28日,歙县法院消息,被告人江某某原系某旅游开发公司职员,热衷超高品质生活,2005年开始又沉迷赌博,背负高额债务。2013年至2017年,江某某在没偿还能力情况下,虚构各种事实,以借贷形式向22名被害人骗取91万余元。近日,该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;责令其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
许诺高额利息回报,并短暂偿还一段时间的利息,是被告人江某某“借款”时的惯用伎俩。自2013年至2016年间,她先后虚构有亲戚经营担保公司、自己要承包酒店客房、做茶叶、山核桃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,骗取凌某某等十三名被害人58万余元。 江某某还虚构其承包了开发区多家公司建设工程,采购物品需要垫资等事实,骗取程某某等七名被害人30余万元。承诺可以为方某某介绍女朋友,虚构其朋友出车祸需筹集费用的事实,骗取被害人方某某、张某某现金2.3万元。 被告人江某某骗得财物后主要用于偿还旧债,在相关被害人催讨款项时编造各种理由推诿、躲避。案发后,于2018年1月11日在浙江省拱墅区被抓获归案,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江某某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形下,为偿还自身债务,恶意转嫁风险,编造一些虚假的、貌似有丰厚利润的借款用途,向被害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,使被害人产生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,从而做出被告人江某某希望的财产处分,由此给被害人造成损失,可以认定被告人江某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。被告人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应受刑罚处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张正宏 李美蓉 新安晚报 安徽网  大皖客户端记者  吴永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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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26-08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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