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辽宁省委批准,杨峰被“双开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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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1月17日,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,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辽宁省委批准,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书记杨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杨峰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转移、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违反组织原则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;利用执法监督职权干预案件办理;纪法底线失守,以权谋私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案件处理、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杨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杨峰开除党籍处分;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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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26-08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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