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近日发布通知,规定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,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无合法产权房屋的,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集体户落户。 来源:央视财经 赞赏 部分资源来源于互联网,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,我们会立即处理。本站图片资源如果没有特殊声明,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和盗用。